衣绳上,从平原上时不时地刮过来一阵凉风,把薄薄的床单和衣服吹成一面面鼓起的帆,为小院子平添了几分温馨居家之感。
如果不是因为那个自称孟臻的男人来历神秘,这种有个人在家里头等着她的感觉其实也很不错。
郝澄心下微动,步伐更快几步。她拉开了院门,一眼就瞧见了躺在阳光底下的晒着太阳的江孟真。
这年轻男人穿的是她便宜爹亲的旧衣裳,薄薄的衣服料子显然不够保暖,男人躺在长椅上,身体蜷缩成一团,像只懒洋洋的猫,慵懒而华贵。
因为洗过衣服的缘故,那长而肥大的袖摆被江孟真卷了起来,露出半截纤细皓腕,他是个不易留疤的体质,从山上摔下来的划痕落了痂,疤痕已经很浅,不像她自己,小伤口养个十天半个月的,痕迹依旧十分明显。
男人身上那衣服洗得发白,上头还有好几个补丁,可穿在这人的身上,还是让他硬生生地穿出来几分贵气。那发白的料子穿在他身上,给人感觉不像是洗得太勤穿得太旧,倒像是故意做旧的。
她不知道对方家里是做什么的,但总归是不一般的富贵人家,才能养出这样的气度。
江孟真的警惕性很高,明明是眯着眼睛晒太阳,一副睡得香甜的模样,但在郝澄轻手轻脚走进院子的时候,他还是立马就被惊醒了。
江孟真初醒的时候眼神很锐利,郝澄被那眼神一扫甚至有点心里发凉,但只是顷刻工夫,对方的眼神又柔和下来,就像是一汪春水,温柔缱绻,又无半点媚态,不会引人遐思。
他揉揉睡眼惺忪的眼睛:“恩人回来了,我方才有点犯困,便在院子中睡着了。”
这动作十分的孩子气,实在是很难想象会是个二十八岁的男人,不过在郝澄看来,这孟臻长得十分年轻,瞧起来和她的年纪也差不多,这动作做起来一点也不显得做作矫情,只会让人觉得十分可爱。
这个想法冒出来的时候郝澄虎躯一震,兴许是受了书生这壳子的影响,她竟然觉得可爱这个词用在男人身上也没什么不好的。
江孟真把郝澄留下来的粥全喝了,屋内也没什么可以直接吃的东西,他运动了一上午,肚子早就饿了,免得自己腹中打鼓,便主动地问:“咱们今天要烧些什么菜?”
“爆炒猪肝还有瘦肉汤,再炒几个素菜。”考虑到江孟真身上还有伤,她选的都是些补血养伤食物。
郝澄动手开始洗菜,江孟真也挤进来小厨房里:“我今天在董家夫郎那学了怎么烧火,煮饭的米也淘好了,青菜也洗好了。”
果然,厨房的木脸盆里果然放了还沾着水珠的青菜,虽然分量有点多,但确实洗得很干净。而且这些青菜还一律根部朝下,叶子朝上,按照大小顺序,一根根地摆放地极其整齐。
董家夫郎是个粗心大意的,做菜也随性,这种拿出去堪称艺术品的小青菜,也只能是出自面前这个疑似强迫症患者之手。
郝澄信了他的话,也没有说什么,做饭的时候就支使起这身娇肉贵的大少爷,帮她烧火拉风箱打下手。
平常只是她一个人忙碌,这种灶台又不比现代的煤气灶,火候控制得不够好,有江孟真帮着烧火,今天的菜式虽然简单,可比平日还要美味几分。
吃完饭郝澄去洗盘子了,不知不觉又吃了好多的江孟真则捧着撑起来的肚子在屋子里消食。哗啦啦的水冲刷着盘子,郝澄低着头道:“我方才和人说了,过几日你便要离开。你若是想待在这房子也行,一百两银子,这院子连着里头的家具一起卖给你。本来是卖八十两,二十两是你的药钱和这几日的饭钱。”
这要价对穷苦老百姓来说是宰客,但对这种大户人家出来的公子哥来说,绝对不算什么。更何况郝澄还救了江孟真,那么劳心劳肺,也没问他要辛苦钱呢。
江孟真数出四片金叶子来:“药钱还有这两天的饭钱。这乡下的这间房子我不要,你又不在这长待。”
他身边没有身份文书,买房子也过不了户,很多事情做起来都不方便,自然是要跟着书生的。
这屋子虽然破,但郝澄把事情打理得妥帖,又做得一手好饭菜,让他自己一个人住这种破屋子里,他才待不住。
郝澄甩掉碗筷上的水,神色带了几分诧异:“谁说我不在这地方长待的?”
“恩人不是想在镇上安家置业吗?你出一半房钱,剩下的我出。我待到家人来寻我,时间也不会太长。等我离开,房子悉数归恩人。”
“别叫我恩人,你叫我郝澄就可以。”听一回两回还行,这人一口一个恩人的叫,她听起来浑身别扭。
江孟真实际上也并不喜欢恩人恩人的叫别人,小白兔“孟臻”会感恩,他对郝澄却不会有太多的感恩之心,当即从善如流地改口:“那郝澄,我不会耽搁你太长的时间,买房子的事情我有经验,如果你有需要我可以帮忙。”
他顿了顿,语气十分诚恳地道:“如果搬到镇上的话,我们可以以兄妹相称,也恳求你,暂时的收留我这一段时间,我绝不会给你添什么别的麻烦。”
郝澄是吃软不吃硬的,江孟真虽然是个大少爷习性,但没什么大少爷的架子,相处起来还是让人觉得很舒服。而且一个孤身男子,在外总是艰难些。郝澄对他有几分同病相怜之情。
不过同情归同情,要不要继续把他留着还是个大问题:“这几日你可以待在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