眼见着杨熙和春四娘婚礼在即,叶樱总算准备好了礼物,预备着等那天再送过去。
转眼就到了三月初九,春四娘嫁人的那天。小夏抓着春四娘的婚服衣摆嚷道:““春娘,你真好看。”
小夏从小没娘,如今倒是很大方地准备叫一声“娘亲”,可是春四娘不允。她跟小夏说,你娘生你付出了生命,你要记在心里,不能忘了她,春娘更不能取而代之。
小夏似懂非懂,倒也听话,仍是叫她“春娘”,却比之前对春四娘还要亲近些。
因着一个是续弦,一个是再嫁,两个人都低调,并没有大宴宾客,只请了亲朋好友和醪糟巷一群人吃喜酒,倒也热闹。就连那一向滴酒不沾的高明镜,也跟着喝了两杯,登时一张白皙的脸庞就红了个透。说来这婚事,还真有他的功劳,是以他十分自豪当时挺身而出,心道老夫子诚不欺我。
这一日,季傲寒也来了的,他不跟着起哄,就陪着叶樱坐角落里吃菜喝酒。
“你送他俩的礼物,是个什么物什?”季傲寒突然开口问道。
叶樱搁了筷子:“差点忘了,我这就叫人抬进来。”
抬进来的是两把摇椅,油光水亮,质地一看就是上品,椅子背上刻着一对儿大雁。这是叶樱研究了十多天才赶工完成的,自然是出自李柏的手笔,是以做工也是上乘。
一群人围着都跃跃欲试。叶樱忙隔开他们:“哎哎哎,这是我送春姐姐和杨大夫的,祝福新人白头偕老——你们要想试,回头照顾我生意呗!”惹得大伙儿都说她是借机宣传自家的新货,实在是狡猾得很。
“你们懂什么!在我们那,有一首老歌,唱的是……”叶樱无奈地摇摇头,叉着腰就要辩解,想着歌词忽然脸一红,又道:“算了算了,我狡猾嘿嘿嘿我认输。”
将叶樱拉回角落,季傲寒问道:“那首歌唱的是什么?”
“……不告诉你。好吧,等你从战场上回来,我再告诉你。”
叶樱此话一出,二人神情俱是一黯,从红烛暖光里透出些忧郁来,这里还有喜庆的红衣红灯笼,可千里百里之外呢,只怕染红大地的,都是将士和百姓的鲜血。
再说叶樱在春四娘婚礼上所送的摇椅,也被传为远近一段佳话,那些个日子照旧过的高门大户,还专门寻到叶樱这里来订做摇椅,毕竟近些年战乱太多了,这些贪念享受的人,大多数都比较麻木。
不过夏天到来的时候,叶樱已经有一个月没接到生意,三月的这场婚宴,仿佛是战乱前,最后一刻的热闹狂欢。她明显感觉到,黄溪县的集市都不如往常热闹了。莫说那些关了门回乡下回山上的,有些胆子小又家里宽裕的,都离开了黄溪县一路南下去投奔亲戚,
仅三个月,如蝗虫掠地的戎国铁骑再破一大城,也就是黄溪县的省府金水城,敌军离黄溪县,不过四百里地,中间仅隔着一个葛州。葛州城的守城官被乱箭射死,如今只有知州大人带着将士苦苦守城,可那知州是个文官出身,从未带兵打过仗,能想到的唯一的法子,就是多写几封书信,发给邻近的县城州府求救。
黄溪县根本就没有驻军,季傲寒是朱玄武手底下最能打的,朱玄武怎么舍得派他出去打仗。季傲寒要是一走,谁来保护他的安危?可又转念一想,戎国的实力如此强悍,就算把几个城的兵力都派过去,只怕也顶不了多久,唇亡齿寒啊,下一个还不得轮到黄溪县,他反正是要跑路的,若是季傲寒带人去支援,说不定还能拖得久一些,让他有更多时间收拾家当走人。
这么想着,收到求救信的当天,朱玄武就催促季傲寒带着人往葛州城进发。临了他站在衙门门口送行,义正言辞道:“保家卫国,刻不容缓啊!”
朱玄武的心思,季傲寒如何能不晓得?不过他本就打算带人赶赴战场,如今更是懒得和朱玄武周旋,张开道:“祝县太爷一路顺风。”
朱玄武一愣,略略有些尴尬,只好装傻充愣呵呵一笑。
季傲寒再也不看他一眼,牵着马转身就走。待他从葛州回来,定要取朱玄武狗命。
原本不过是一群穿了衙役官服的地痞流氓,如今却要保家卫国,原本不过是一群拿着锄头耕作的庄稼汉子,如今却要奋勇杀敌,季傲寒调转马头,扫视着身后的六百三十一人。没有任何正规军队的整齐划一,这是愿意跟他一起去抵御外敌的所有人。
得到消息的叶樱,赶来给季傲寒送行,看到的不过是季傲寒领着众人浩浩荡荡远去的背影。 金水江奔流不息,注定他们所有人,都不会青史留名。
叶樱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