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叶楠就做过抄书的活计,只是那会急需用钱,书店老板又趁火打劫,价格开得很是低贱。眼下却是不用急了,他自然想卖个好价钱。
将面团用笸箩盖好,让它慢慢发着,叶樱打水洗干净手,又对着水盆照了照,看着倒影中这张越加熟悉的年轻面孔,顺手将一缕发丝挽在了耳后。这是一张青涩的脸庞,有三月樱桃的光洁,又如四月初桃儿粉嫩,还未成熟起来,但已然值得期待。
拍了拍袄子上的面粉和灰尘,叶樱揣了荷包出门。
昨儿个下午找醪糟巷末的裁缝铺改了两身成衣,约莫已经改好了。
因着原主叶大丫根本没打算在这黄溪县长住,也就没带什么衣服过来,里衣尚且能够得上换洗,但袄子却只有叶樱现在穿的这件,还是刚穿来时的那身。这天寒地冻的,恨不得把所有衣服都裹在身上,她也就顾不得心里那点儿洁癖作祟。
叶楠如今正是长个子的时候,他却还穿着去年的旧袄子,竟是一年都没添置过新衣,连里衣也有些短了,露出手腕来。
现如今无债一身轻,叶樱哪里还能这般委屈自己,更不能委屈了弟弟。
只是做衣服这一针一线的,是个精细活,急不得也快不起来,便是她知晓裁缝铺的春四娘有一双巧手,也不指望赶在过年前就能做好自己和叶楠的新衣裳。于是索性找了两件叶父生前的旧衣服拿去改,俱是深灰深蓝色,好在她也不喜欢穿时下姑娘们喜欢的俏红嫩绿。
春四娘做得一手好女红,是醪糟巷公认手最巧的一个。她平日里深居简出,在自己的裁缝铺里做衣服,没活计的时候就绣花拿去卖钱,也不见跟谁亲近,饶是这样一个从来不争不抢的人,却依然是醪糟巷里饱受争议的人物,只因为她是一个寡妇。
正所谓“促风暴雨,不入寡妇之门”,既是为了避嫌,也是以为寡妇不吉利。春四娘平素里不吭气,却是个闷声做大事的,她索性直接开大门做裁缝生意,又因为手艺好,久而久之,倒也有一些生意上门。
最要紧的是,她价钱出得很公道,给叶樱改了两件冬日穿的衣服,可算熬了一宿,也只收了二十个铜板。叶樱试了改好的新衣服很是欢喜,便想在春四娘这里挑几样布料,给自己和叶楠一人做一身春衣。
叶樱上辈子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,每天都得点外卖的主,让她做饭已经是极限,女红什么的,还是交给裁缝吧。
“倒是难得见年轻姑娘愿意穿这颜色深沉的衣服,你既然是做春装,不若选几样颜色鲜亮活泼点的。”春四娘立在柜台前,翻了几样布料出来。大多是玫红、嫩黄和草绿色,只因这几种色的布料最易染得,而一般姑娘家都喜欢。
叶樱面露尴尬,尽管现在自己只有十六岁,可心理年龄却有二十六岁,这颜色穿上身,非要她的命不可!
“要那个吧!”还好她眼尖,在布堆最底下瞅到了一块浅蓝色的布角。
春四娘一看,抿嘴笑道:“我就说你跟那些姑娘家不同,没想到还是个雅致的人儿,有眼光。早知道不给你推荐那几样了,倒显得我俗气了。”
叶樱嘿笑一声:“春姐姐这身就一点都不俗!”
春四娘不过二十四岁,却穿了一身墨绿,偏生不显老,只是看上去越发冷清:“你当我年轻时不喜欢穿红戴绿的?可我是个寡妇。”
叶樱一愣,忙开口道:“那又如何,喜欢穿什么颜色,还不全凭自己高兴。”
春四娘笑了笑,还没说话,大门就进来个高瘦的妇人,很是风风火火,叶樱手里比划着的布料愣是被吹卷了边角,却是醪糟巷高家的媳妇儿封氏。
封氏也是来取衣服的,显然没想到会碰见别人,只对春四娘道:“四娘我的衣服都做好了吧?快取给我,我儿还在外面等我呢。你也知道,他是要考科举的,就不进来了,我拿出去给他试试。”
叶樱抖了抖手里的布料,对封氏很没有好感,探头一看,门外果然站了个呆头呆脑的书生。
醪糟巷谁不知道,高家老爷子高玄六十八岁,考了五十年科举,愣是连个秀才都考不上,当了一辈子童生,他儿子高飞也并没有一飞冲天,反而连书都读不进去。直到有了孙子高明镜,三岁就嚷着要看书,高老头登时重拾希望,简直老泪纵横,扬言醪糟巷要出一位举人老爷。
封氏用手扇了扇灰尘,上下打量着叶樱,最后把视线放在了叶樱的新袄子上:“哎呀桃姐儿,这袄子不是男人家的么?你该不是改了你爹的旧袄子吧?”
叶樱没忍住翻了个白眼:“是啊,你有意见?”
“你爹这不是都……入土了吗?怎么还能还穿他的旧衣服,也不嫌晦气。”封氏皱着眉头后退了两步,像是怕沾染上不干净的东西似的:“听说你现在跟着黄天师干活,见天儿帮那些死了人的人家哭丧,模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