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八章地府初识
高云鹤也不知道自己傻坐了多久,等到他再睁开眼时,发现自己还坐在地上,窗外依旧一片死沉沉的阴暗天空,而寿吉早就睡的死沉死沉的,身上的被子被蹬的横七竖八,脚伸在外面。
高云鹤从地上爬了起来,很奇怪,坐了半天腿居然也会发麻,跟活着的时候并没有什么区别。他低头看了看心口心脏的位置,没有匕首插在里面,没有血淋淋的伤口,连衣服都没有破一个洞。一切,好像都只是一场噩梦,一场漫长而恐怖的噩梦。他现在倒是希望如果这是一场噩梦,就让这一场噩梦早一点醒过来,也许当他再睁开眼睛时,眼前是刺眼的阳光,而他正躺在山坡上的草地上仰面朝天,蓝汪汪的天空中正有一团雪白的云朵飘过。然而,高云鹤知道这一切不是虚幻的,因为刺骨入髓的寒冷时时刻刻在提醒他,他已经是个冰冷的死人,一个鬼魂而已。
这漫长的一天,是高云鹤所经历的最漫长的一天。似乎前一刻,他还在阳间享受夕阳的温暖,下一刻他就被黑白无常带到了地府,既见到了传说中的阎罗老爷,也见到了传说中的孟婆,而自己经历了漫漫路途,从一个农家小童,变成了奈何桥头的一个烧火小鬼,要度过漫长的一千一百年的岁月,才能再次投胎转世。一千一百年,何其漫长。等到自己赎清了罪业,再次去往人间时,父母小妹还有那些玩伴朋友,当然了还有一个难以忘却的小姑娘,他们就都会消失的无影无踪。没有人能活一千多年,一千年后,没有人会还在原地等着他。
当初唾手可得的事情,现在竟变成了阴阳两隔。高云鹤那颗冰冷的心脏居然会感到痛楚,如果当初没有那么偏激倔犟,只要是活着,也就不会受千年的罪了,现在想来活着总比死的好。不过,活着真的比死的好吗?当人活的毫无乐趣的时候,就会觉得死去比活着好,可是当死了之后,又会留恋起曾经逝去的时光。也许,活着和死去并没有什么区别,最大的区别就是已经拥有的东西就不那么珍贵。高云鹤有时候觉得自己想的太多了,多到自己的心都生起病来,要是自己是个蠢笨的人,不去想那么多毫无意义的事情,也许日子就能快乐的多,也能活的更长久些。
高云鹤浑浑噩噩的爬上自己的床,把自己深深的埋进被子里,寒冷的时候就会想用被子把自己裹紧,可是,鬼魂是不会有温暖的。即便是地狱里被扔进油锅和火海里的恶鬼们,肌肤皮肉被烧烤的火辣辣的痛苦,骨头里的寒冷却永远不会消失,这种冰火两重天的罪,让恶鬼们求生不得,求死不能,正好用**的痛楚清洗他们肮脏的灵魂。
在地府已有三天了,高云鹤早见过了寿吉所说的那个令人厌憎的女人,只是,没有想到在他口中无比可恶的女人却是个非常美丽的十五六岁少女。这个叫秋霜的少女有着异于常人的美丽,白玉般细腻柔滑的肌肤,弹指可破的精致脸庞,柔软纤细的腰肢。如今,秋霜就坐在他的身边不远处。
孟婆依旧不理奈何桥前的鬼魂们,躺在自己的那张贵妃榻上,慢慢品酒然后就是出神。她把本属于自己的这份差事已经完全丢给了这几个手下,每天只要祭出那只不知道装满什么液体的铜鼎就不管不顾了。幸亏剩下的事只需要用火煮开就行,这件事情就交给秋霜和高云鹤了。孟婆喝酒喝的很慢,往往她喝了一小口,有时候酒含在嘴里都忘记咽下去,眼神悠然的盯着一处静静的出神。高云鹤有时候会觉得孟婆也许就是懒而已,懒得做她的孟婆汤,懒得从床上站起来,甚至懒的去想,所以总是躺着出神。有时候又会觉得孟婆一定是在想着很深刻难懂的问题,才会这么的入迷。
高云鹤坐在一张小板凳上,隔着秋霜足有一丈远,对于这些美丽的女孩子,他一直都不敢靠的太近,更何况,秋霜那冷淡的没有一丝表情的脸孔,以及视旁人如死人的态度,虽然说这里除了孟婆,其他人的确全都是死人,可是秋霜就像是块腊月里的寒冰,隔着几丈远就能把身边的人冻伤。
高云鹤初次见到她的时候,还未走近一丈之内时,秋霜就一脸的不悦的冷冷道:“离我远点。”在她美丽的眼睛里,似乎看到的是一坨可以行走的人形牛粪,生怕离的她太近了。自此后,高云鹤也学乖了,没事可不敢再往她的面前凑了,就算是烧火煮汤,也是在秋霜不乐意再做的时候,她就会拿瞧奴仆的眼光扫上他一眼,秀气的鼻子里“嗯”了一声,用扬起的尖下巴往铜鼎一指,就算是跟他说完了。似乎多跟人说一个字,就会脏了她的口。
高云鹤终于理解了为什么冰冰和寿吉会如此憎恶她。冰冰和她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人,冰冰见人就会笑的甜如蜜,希望所有人都能乖乖的听她的吩咐,可是遇到秋霜了,简直就是遇到了天敌,高高在上的秋霜谁都不爱搭理,即便是在孟婆的面前,也不见她脸上露出一丝笑意,却也不敢有丝毫的不敬,在孟婆的面前所有人都收起了自己的骄傲和恶意。在她的面前,几个人还能一团和气,一旦在孟婆眼光看不到的时候,冰冰就会咬牙切齿的盯着秋霜,秋霜依旧旁若无人,自顾自的做自己的事。于是,只会惹来更多的仇视。
连一旁的高云鹤都觉得是在受煎熬,孟婆把这样两个人放在一个房间里,简直就是把水和火放在一个碗里,明明势如水火,却要抬头不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