之子于归,宜其家室
逃之夭夭,其叶蓁蓁
之子于归,宜其家人”
程怿慢慢地靠近何沈云,听到她口中居然在念《桃夭》,心里不禁打起了鼓,这样一个人,居然喜欢诗经。
何沈云看到程怿走进,冲她挥挥手,走近说了一声,“嗨。”
“你刚才在背桃夭?”程怿有点好奇,
“是啊,我最喜欢的就是这首诗,出自诗经国风周南。”何沈云不假思索地回答道。
“你到底是干什么的?”程怿不禁问道,明明这人看起来就没什么文化的样子,居然喜欢诗经。
“哈哈哈。你看你的样子。”何沈云望向程怿那张充满疑惑的脸,“我是杂志社的编辑啦,没你想的那么没文化。”
“不不。我没那个意思。”程怿的小心思被拆穿,满脸尴尬。“你有正经工作为什么要碰瓷?”
“为什么?因为你傻咯。”何沈云哈哈的笑了两声,面前的这个大姐也太有意思了吧。
“你能不能正经一点,是不是因为没钱了?那你也不能做犯法的事啊。”
“其实是这样的啦,孤儿院的小朋友得了白血病,最近好不容易找到骨髓配型,我跟院长一起集资手术费,可还差一点钱,我的钱不够了,才出此下策,想是不是可以讹一点手术费。”何沈云挠挠头发,不好意思的说道,“谁知你朋友那么厉害啊,钱没讹到,反倒被她羞辱了一顿。”
“所以你才从我钱包里拿钱的?”程怿了解的事情的原委,才知道自己心里居然这么阴暗的想过一个人,真是太不应该了。
“对啊,要搁平时,我肯定不会要你那几个钱的。我救你不是为了钱,希望你明白。”何沈云解释道,
“对不起啊,”程怿愧疚的说道,“我还以为你是为了钱。”
“怎么,我外表像个小太妹,难道我人品就这么不过关。”
“你是挺像小太妹的。”程怿回驳道,
何沈云无奈的笑笑,蹲下身逗着关关,“这是你的狗吗?真可爱。”
“不是啦,这是我室友的,那个见色忘义的约会去了,临走拜托我帮她溜得。”
“就是那个逻辑十分清晰地小帅哥吗?”
“切,她那样的你还觉得帅,你是没见过她平时的样子。”
“你看起来很信任她。”
“我们的关系呢,更像是亲人,所以喽,即使我不愿意,还是要帮她遛狗。”
“你真可爱。”何沈云望着程怿,“那我们一起走走吧,我请你喝咖啡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