苍凉的夜,猩红的月,一抹凛冽的寒风,在这深秋季节里,呼啸而过。
江北市。
这座灯红酒绿的城市,泛起暗黄色的灯光,车水马龙,行人匆匆。
叶轩背着尸体,漫无目的走在街上,他曾孤身一人,以一己之力,镇压江北诸多势力,诸位枭小。
而如今,江北市,再次陷入混乱。
这一切,只因为他离开半年,李建华被人斩杀。江北市各大势力,群龙无首,一时间,乱作一盘散沙,太过不堪了。
“建华哥,你放心,这江北市不会乱。既然,各大势力想分割江北市,那我偏不让。只要有我叶轩在一日,这江北市,就一日不会乱!”
叶轩眼神坚定极了,他神色冷漠,眼睛里勾勒出几抹狠色,他冷冷地逼视着前方的黑夜,漠然的说道:“明日,我叶轩,将再度镇压江北!各大枭小,胆敢不服者,杀!各大势力,胆敢不归顺者,杀!”
“想分割江北……要看看,我叶轩手里的刀,同意不同意!”
叶轩背着冰袋,孤独的走在黑夜中,到处可见流氓、小偷,叶轩这才知道,当一个城市,没有一个足以镇压全城之人,究竟是多么混乱的。
很快,别墅。
叶轩返回别墅,将李建华尸体,存放在别墅地底冰窖中。
随后,他上楼,随手拿几件衣服,和一些药物,就去浴室冲澡,洗掉身上的血腥味,并处理身上伤口。
温热的清水,肆无忌惮打在叶轩皮肤上。
那些细微的剑痕,密密麻麻,如荆棘划破后留下的伤痕般,十分地瘆人。一些较深的剑痕,更是刺穿叶轩骨头,透过血淋淋的伤口,依稀见,可以看到森白骨头,让人头皮发麻。
叶轩常年受伤,因此,他很精湛伤口的处理方式,他拿起一些消炎药,涂抹在那些深浅不一的伤口上,一股灼热烧痛感,让叶轩紧紧地咬住牙关。他眸子,猩红如血一般,密布着数不清的血丝。
后背的伤口,叶轩对着镜子,稍微处理一下,避免伤口感染。
处理完伤口之后,叶轩冒出一脸的冷汗,他拿毛巾擦掉冷汗,脸上露出几抹笑意,他穿上衣服,行动如初,走到大厅中。
叶轩的身体,有很强的自愈能力,这得益于他修炼的筑基法诀,炼神诀。否则,就凭叶轩之前几次受伤,虽不致死,但足以让叶轩在病床上,躺个十天半月。但好在,叶轩身体伤势恢复很快,根据他猜测,明日一早,他身上的伤口就会结痂。很快,就会复原。
叶轩坐在大厅沙发上,手中端着一杯清茶,茶香很香,沁人心脾,让人心情愉悦。
从二楼上,刚走下的铃木禾子,神情十分地困惑,一双美眸,好奇的盯着叶轩,质问道:“你受了伤?”
“嗯。”
叶轩点头。
对一位行走在刀刃上的人而言,受伤,就像吃饭一样,很平常,根本不值得大惊小怪。
这些年来,叶轩身上早就遍体鳞伤,对受伤,即使是伤到五脏六腑,甚至,伤入骨髓之中,他也没太大感觉。
一位强者,应该有的姿态,就是漠视伤痛,始终死死地紧握住手中的刀,不斩敌人,誓不收刀。
刀在,人在,敌人灭!
正如一句老话,“风萧萧兮易水寒,壮士一去兮不复还”。
叶轩这些年,哪次战斗,不是抱着必死的决心,勇敢决绝的冲杀上前!十三岁时,他曾去金三角,围剿毒贩,那是他第一次见血,和见死人。这之后,大大小小的战斗,更让叶轩磨砺出铁血一般的坚定心性,和顽强不屈的性格。
毋庸置疑,如今的叶轩,早就是铮铮铁血、钢骨男儿,漠视生或死。他这一生,将用鲜血和生命,守护在他生命之中最重要的人。
“你伤的很重!”
铃木禾子盯着叶轩,只见,叶轩穿的那件白衬衫,早就被鲜血染透,一朵朵妖红色的鬼魅梅花,浮现在叶轩衬衫上。
那是鲜血,点染在衬衫,染透出的梅花,很妖艳、鬼魅!
“这不碍事。明日,就好了。”
叶轩抿了一口茶,轻声说道,随即,将茶杯放在桌子上,朝二楼上走去。
留那铃木禾子,一人愣愣地待在原地,愣住了神。
但当她,抬起灵动的美眸,看向叶轩时,只见,在叶轩走过的地板上,有一道道刺眼的血红色的脚印。
叶轩的身体,还在流血!
但叶轩,却不曾在意过……
“这家伙,究竟……是为谁而战?”
铃木禾子很困惑,但通过叶轩坚定的眼神,她能够看得出来,在叶轩心中,有很深的恨意和敌意。
正是这股恨意,支持着叶轩,一如既往,孤独而冷漠的继续向前,甚至,越战越勇!
返回房间后,叶轩掀起被子,坐在床榻之上,陷入冥思。
对一名修真者而言,唯有心性通明,方可悟出道。
从叶轩修炼炼神诀以后,他在修真一途上,越走越远,心性也越来越坚定。
此刻,他在体内,默默地运转炼神诀,于他身体的体表之上,竟渐渐地浮现出一道道灵韵般的蓝色光幕。
而在叶轩丹田中,那一枚黑白相间的金丹,在此刻,也开始转动起来。
金丹不灭,修真不死!
那黑白相间的金丹,散发出蓝色的光芒,为叶轩提供源源不断的力量,让叶轩进行伤口的自愈。
“这金丹,乃黑白颜色,却散发蓝色光辉。而在金丹表面上,刻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