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哪族长的意思是,去剃刀山?”诺查问道。
“我比较倾向这个方案。还有些问题,我还要再想想。”说完,奥斯丁离开了大帐。
看着已经略有佝偻的奥斯丁,诺查丹玛斯无奈的哎了一声。老友今年才五十岁刚出头,比自己还小了三岁,在野猪人的寿命里,还算是壮年。不过,部落的重担全压在他一个人的身上太久了。略见花白的鬓角,略有佝偻的腰身,他开始老了。
看了看自己拿着法杖的手上满是褶皱的纹路,诺查丹玛斯明白,自己也老了。属于自己和奥斯丁时代的时间已经不多了。
“希望李凌那个小娃娃能善待自己的巨獠部落吧。”诺查丹玛斯无奈的自言自语道。诺查丹玛斯觉得自己一辈子无奈的次数,都没有这几天来得多。诺查丹玛斯跟着奥斯丁的脚步,也踱出了大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