等手下将胡特派遣来的使者丢出去之后,哈维推开所有女奴站了起来,那些女奴拿着衣服为他穿戴好之后,哈维挥退了她们。他摩挲着自己的下巴,似是自问自答,“为什么胡特那个奸诈的小子会和莱斯打成这样?”
不等别人回答,他笑道:“那是因为莱斯手里有胡特想要的东西,甚至不惜赔上整个兄弟会。是什么东西有如此的魅力呢?很显然,那价值百万金币的地契。”
“再等等……再等等……!”
能成为一个奴隶商,光靠金钱和人手是绝对不够的,哈维还有一个聪明的脑袋。或者说在这座城市中能扬名立万的人,都不是蠢货。他将事情颠过来倒过去的分析了好几遍之后,抿了抿嘴,横了一眼身边高出他一个头的手下,“去最好的酒楼定一桌最贵的菜肴,然后请阿尔玛大姐头来一趟。记住,一定要有礼貌,要非常的恭敬。”
是时候了,联系阿尔玛,然后吞掉兄弟会和莱斯,以阿尔玛的聪明与理智,她不会与自己争那份地契。只要阿尔玛愿意帮助自己,那么就算舍弃掉奴隶生意也在所不惜。
哈维从来不会小看任何人,即使是阿尔玛这个****大姐头,他也从来不会小瞧了她。
此刻哈维根本就没有把兄弟会以及莱斯当做自己的对手,他今天亲自到场从头到尾看完了双方的战斗。他很清楚,一下子死了这么多人,双方已经是不死不休的结局。不管是胡特或是莱斯,绝对已经控制不住他们的手下了,否则也不会派人到这里来,希望能得到他的帮助。他现在只需要什么都不做,胡特就会和莱斯同归于尽,然后他再去收割胜利的果实。
当然,他也不会忽略其他垂涎果实的势力,比如说那些臭名昭著的佣兵团,那些满嘴都是合法商人的走私豪商。他需要团结阿尔玛这样没什么太大野心和**的力量,来扩充自己的实力,然后以雷霆之势夺取胜利果实,让那些人望而怯步。
哈维思量了一会,对着自己得力助手说道:“去安排人手安抚黑蛮,告诉他们,帮我打赢了这场战斗,我还给他们自由,并且赏赐给他们足够多的金币作为报酬。”,他一把抓住得力助手的衣领,两人的面孔几乎贴在了一起,“记住,必须做好,以后我能不能成为贵族老爷,你能不能成为贵族的附庸,和老爷我吃香的喝辣的,就看这一遭了。”
末了,他松开紧紧抓住衣领的手,“顺便查一查,为什么警备队没有出动,找出原因,不要怕花钱。”
一场战斗,整个城市所有势力都动了起来。他们看见了机会,看见了成为人上人的机会。
那些天生的贵族或许不能理解这些平民的想法,这些人为了成为贵族,他们可以抛弃任何东西。不管是尊严,还是灵魂,只要能成为贵族,没什么是不能出售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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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更完毕,,啊,作为一个没有存稿的懒癌患者,我对自己码字速度很满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