待晨茜换上定制的旗袍,我们便出门一桌桌的敬酒,酒事先都是程欣换好的,全是饮料和白开水。不知内情的小林喝了口葡萄汁后差点说漏嘴,在场一共三十八桌,他说喝饮料还不如喝酒来得痛快,害得他不停要跑厕所。
中午的席吃了两三点才结束,接下来就是要拜村里有些亲戚关系的长辈,旁边一直有人在闹,这是习俗。这一闹又闹到了晚上六七点,天一黑,晚上的席又开始了。晨茜还怀着身孕,我怕她受不了便让她先上楼休息,楼下的人就由我们来招呼。小叔不知从哪请来了一个乐队,唱的是一些我们不怎么听过的老歌,一个弹电子琴的,还搭上一个拉二胡的,怎么看怎么不搭,歌唱得也不怎么好听,但亲戚们却不吝啬拿钱点歌,一首就是两百。
程远和小林陪着我敬完假的酒,便回到桌上开始喝起真酒,程远说:“唱得还不如我好听,小叔做事越来越不靠谱了,请的这是什么乐队啊。”
我笑着拍了拍他的脑袋,对他说:“那今天我也为自己点一首歌,唱完了也给你两百,行不行。”
“唱就唱,谁怕谁啊。”说完,他便跑进了院子里,等那个人将手里的歌唱完,他便接过话筒,幸亏他要唱的那个曲子弹琴的会,不然只能凭着一副嗓子空唱。
程远将外套脱了,身上只剩一件纯白色的衬衫,他将两只袖子卷了起来,露出细长白皙的胳膊。他的双颊被酒精烧得有些红晕,家里灯泡还是最老式的,发着暗哑陈旧的昏黄色灯光,打在他的脸上生出些朦胧不清的色彩。小林在我耳旁啧啧的打趣道:“白天的时候倒也没觉得什么,在这众多乡间人士的衬托之下,他就像个人间尤物,怎么看都像是幅画。”
“林清越,你眼里是不是没我的存在,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。”小安似乎是听到了他对我说的话,不满的对他吼道。
“没有,我眼里可只有你啊。”小林迅速收回眼光,一脸讨好样儿。
其实不光是我和小林,在场人的目光都集中到了程远的身上,听说喝酒能开嗓,程远的声音似乎有能穿透五脏六腑的魔力,就像是一股清泉缓缓流入人们的耳朵里。
“水一般的少年风一般的歌\梦一般的遐想从前的你和我\手一挥就再见嘴一翘就笑\脚一动就踏前从前的少年\啊漫天的回想放眼看岁月轻狂\啊岁月轻狂\起风的日子流飒奔放细雨飘飘心晴朗\云上去云上看云上走一趟\青春的黑夜挑灯流浪\青春的爱情不会忘不回想\不回答不回忆\不回眸回不了头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