俺两口子都是懒东西,舍不得多走一截路,因为下来书吧时,除了钱,什么东西都没带,穿的也是随随便便,均是t恤短裤拖鞋,临了决定要出门了,是谁也不想再上楼换衣服拿东西了,干脆,撒着拖鞋,一身休闲家居就上路了。嘿!别说,俺们家卿越真是个祸水,普普通通的t恤沙滩裤,吊儿郎当的撒个拖鞋,走在大街上,硬还是能“惊艳四座”?!人哪,长的漂亮就是能招蜂引蝶,这不,这么人挤人的公汽上,俺们家那魔王还----我们正前方身前坐着的那位淑女已经不眨眼盯着他十分钟了,啧啧,佩服她咧,这么有难度的侧头仰望她竟然能一直维持三站路?我在心里再次叹口气,如此美丽清雅的女孩儿“哈”起男人来,真还一点儿也不讲矜持咧,火热直接的眼神,看的人醉,看的我麻诶!收敛点儿嘛,那可是俺老公!初起的兴味儿,在她连续看了四站路后,终于变成了醋味儿,没做他想,俺确实蛮孩子气的,嘟着嘴儿,霸道的转个身,一把结结实实就抱住我们家卿越窄致的腰身,还不忘回头死死瞪一眼那小妖精,没等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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